日前,鼎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当庭宣判了被告人韦某某拒不执行判决罪一案,对被告人韦某某以拒不执行判决罪、裁定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八个月。在法庭上,韦某某当庭宣读了忏悔书,表示服从法院判决,不上诉。
【同期】 鼎城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夏霜 通过本案的公开审理、宣判,法院要向社会传递这样的信息,对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、裁定的行为,要依法严厉打击,切实维护法律权威。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之下,我们要共同营造一个诚信、稳定的环境,严格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近年来,鼎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拒执罪,通过创新举措、多方联动、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等方式,形成了强大的惩戒力、威慑力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【同期】 鼎城区人民法院涉工程机械执行案件负责人 汤亚伟 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行为,追究的是刑事责任。在此,我们正告每一位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,请主动履行,拒不履行、逃避执行,不仅可能受到司法惩戒,亦可能面临牢狱之灾。
来源:鼎城区融媒体中心
编辑:肖芳